8.礦區位置:位于封開縣城212°方向,直距約9km處,行政區劃隸屬封開縣平鳳鎮管轄。礦區毗鄰西江,直距西江岸邊約3.5km,有3km簡易公路與西側縣道X432線相接,沿縣道往南約18km經西江特大橋連接國道G321,在經國道G321至封開縣城,距懷郁高速S59郁南北出口約12km,往西可運到廣西梧州等地,往東可運至佛山、廣州珠江三角洲一帶,交通較方便。
9.資源儲量:《廣東省封開縣平鳳鎮埇澇礦區建筑用變質砂巖、花崗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下簡稱《儲量核實報告》),截止2022年6月30日,擬出讓礦區范圍內(+345m~+90m標高)查明建筑用變質砂巖礦控制資源量礦石量5554.08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礦石量2347.57萬立方米。查明建筑用花崗巖礦推斷資源量礦石量1203.62萬立方米。全風化變質砂巖體積1597.18萬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粘土量2268.00萬立方米。全風化花崗巖層(建筑用砂)體積199.20萬立方米,砂量87.65萬立方米,產砂率44%。
10.安全生產要求:采剝作業必須遵守“由上而下,分水平臺階開采”的原則。開采時必須按照經評審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采礦生產,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遵守國家勞動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二、掛牌起始價、加價幅度、交易保證金
1.掛牌起始價:12.6億元(人民幣壹拾貳億陸仟萬元整)
2.加價幅度:每次加價幅度為人民幣1000萬元或其整數倍。
3.交易保證金:3億元(人民幣叁億元整)。
三、網上掛牌活動有關時間
1.掛牌公告時間:2023年1月29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止。
2.交易保證金繳納時間: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3月8日17:00止(以網上交易系統接收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3.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3月9日16:00止。
四、競買申請人的資格及要求
(一)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營利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該采礦權為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網上注冊,按要求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名錄且未移出的礦業權人;
2.曾在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約定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曾因不履行相應義務被廣東省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解除《礦業權出讓合同》的;
3.被列入其他部門違法名錄、黑名單、嚴重失信企業名錄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五、特別約定
(一)競得人若非封開縣范圍注冊公司,須于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在封開縣成立獨立核算的全資子公司開發運營該礦山。
(二)為支持肇慶地區經濟建設,礦產品應優先供應封開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先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礦產品在肇慶轄區范圍內銷售時,其銷售價格不應高于周邊同類型礦山銷售價格,對外銷售價格也不能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礦山投產后,除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影響外,不得連續停產超過6個月。
(三)競得人應確保礦山產品外運符合環保、交通、應急等有關要求,減少對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影響。礦區外圍現狀道路無法滿足設計生產規模需求,鼓勵競得人修建礦山專用運輸道路,專用運輸道路投資建設情況由競買申請人自行實地考察和評估,風險、費用自擔。
(四)為解決礦山產品水運裝卸問題,確保西江河道暢通、汛期防洪溢洪安全,競得人應在西江河岸邊就近依法申請籌建或租用碼頭。碼頭投資建設或租用情況由競買申請人自行實地考察和評估,風險、費用等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五)競得人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縣關于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及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必須編制《封開縣平鳳鎮埇澇礦區綠色礦山規劃》,按照規定報封開縣自然資源局審核后方可施工建設和開采生產。
(六)競得人應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經評審通過后,須與封開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管理“三方”協議》《土地復墾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管協議》,并認真履行協議中的相關義務。
(七)競得人必須嚴格落實“四定”(采礦權定時、定量、定界、定開采方式)管理工作,劃定礦區范圍前按規定埋設礦區界樁,嚴格按照經審查通過的《開發利用方案》確定的開采方式進行采礦作業,不得超量開采、越界開采。強化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提交礦區現場檢測資料和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報告。上述所有工作由競得人按照管理部門要求進行落實,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八)為促進封開縣社會環境整體提升,封開縣政府正籌劃對轄區主要運輸道路G321線進行改道,鼓勵競得人支持G321線改道項目建設。具體事宜由競買申請人自行向封開縣人民政府咨詢確定。
(九)本次網上交易出讓僅為采礦權,不含礦區其他范圍的土地、山林等權益。競買申請人自行到礦區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及相關村小組調查了解所涉及的土地、林地等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采礦權競得人自行理順與有關部門以及當地村民的關系,自行承擔有關租用土地、青苗、村民飲用水、房屋搬遷等補償費用。若使用鄉村道路運輸應征得有關管理部門和鎮村同意,對道路進行改造達到礦料運輸使用等級要求,并負責道路養護、維修等。礦山建設開采過程所涉及交通、電力、水利等生產生活設施的,采礦權競得人須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上述費用均具有不確定性,具體涉及的實際情況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了解,評估分析所需費用。
(十)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自動成為采礦權人,因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省、市有關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而導致采礦權人不能正常采礦的,有相關政策補償時按政策處理,沒有相關政策補償時由競得人自行承擔一切損失。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造成礦山損失的,由采礦權人自行承擔損失。因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壓覆礦區范圍或關閉礦山的,采礦權人必須同意放棄被壓覆礦區范圍或關閉礦山,相關補償費用按國家、省、市、縣有關政策執行,或按照采礦權人與建設方簽訂的補償協議執行,采礦權出讓人及發證機關不負責協調。
(十一)競得人取得采礦權許可證后,必須具備其他有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并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以上“十三、特別約定”條款內容,競買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并自行實地調查核實,充分認識礦山開發可能涉及的各項風險。本公告未盡事宜,最終以有關法律法規依據為準。
六、風險提示
(一)競得人因礦區范圍、配套設施范圍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當地村、小組及村民無法達成協議,或建設運輸道路、皮帶廊等項目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而導致礦山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均屬競得人自身原因導致,并自愿承擔因無法履行本公告約定事項而導致的違約責任,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二)競買人必須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現行的礦產資源開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所造成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礦區范圍已完成的《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申請人應知悉并自行評估和承擔風險。
(三)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
(四)競買申請人應充分了解本公告所列條件、約定等,應提前實地熟悉礦區周邊的現狀,礦區四鄰是否有滿足礦山生產規模和礦產品輸出的運輸通道,自行評估可能造成日后無法正常采礦或運輸的風險。
(五)競得人建設礦山運輸道路、碼頭、皮帶廊等項目,以及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前置審批要件時,應自行熟悉產能核定、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特殊要求,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慎重決策,風險自擔。
(六)本次采礦權出讓范圍所涉及的土地權屬和其他地上附著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設施),以及道路、安全距離內的房屋及輸電線等相關權屬的處置,因補償、拆遷等問題需與周邊鎮、村及群眾協商的事宜較多,競買申請人在競買前應到采礦權屬地現場考察,并向礦區所在鎮、村充分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對競得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補償等問題,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相關費用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競得人承擔。
(七)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實地現狀及本公告所列條件、約定等,競買申請人繳納交易保證金視為對本次出讓活動所列條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聯系方式
(一)肇慶市自然資源局聯系地址: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六路9號聯系人:馮小姐聯系電話:0758-2890381
(二)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地址:肇慶市端州三路24號聯系人:梁小姐、彭小組聯系電話:0758-2109930
肇慶市自然資源局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3年1月29日
來源: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