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砂石協會獲悉,浙江省自然資源網上交易中心掛牌出讓浙江省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該礦區范圍內建筑石料控制資源量2482.93萬立方米(6381.13萬噸)。采礦權出讓期限:15年,生產規模:550萬噸/年,掛牌出讓起始價為80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原礦業權人遺留的固定資產(辦公用房等)、礦區周邊運輸主干道的維護保養費用(15年)及附近房屋搬遷等已納入政策處理范疇。礦區至主干道的運輸通道由競得人與履坦鎮人民政府簽訂道路使用協議,協議總價420萬元(28萬元/年*15年)由競得人根據協議條款另行支付。政策處理等前期費用共計71290.397萬元,采礦權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繳納政策處理費用。
近日,中國砂石協會報道,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 《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一批大型石料礦山采礦權有序投放,劃定建筑用石料礦省級集中開采區17個。推動10個砂石產業園區建設試點,預計可形成砂石生產規模8000萬噸/年以上。力爭形成建筑用石料4億噸的年開采能力,實現建筑用石料“保供穩價”。
礦區現場圖
浙江省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浙資交礦公告〔2022〕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礦業權交易規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意見(試行)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6 號)、《浙江省礦業權網上拍賣掛牌交易規則(試行)》(浙土資發〔2013〕75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自然資發〔2019〕2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調整<浙江省礦業權網上拍賣掛牌交易規則(試行)>有關規定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19〕5號)、《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礦業權人和地礦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地礦專家信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自然資規〔2020〕1號)等相關規定,現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浙江省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1、采礦權名稱:浙江省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
2、礦區位置: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
3、開采礦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產代碼:84853)
4、礦區范圍:由93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約0.5970平方千米,共分為2個區塊,其中:Ⅰ區塊由24個拐點組成,面積0.1910平方千米,開采標高+265.67米至+110米,儲量估算邊坡角45度;Ⅱ區塊由71個拐點組成,面積0.4060平方千米,開采標高+240.5米至+80米,儲量估算邊坡角45度,礦區范圍坐標見表1。
5、采礦權出讓期限:自采礦許可證頒發之日起15年
6、生產規模:550萬噸/年
7、礦區資源儲量:根據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編制的《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地質勘查報告》以及紹興鑫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科技咨詢有限公司評審并出具的《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地質勘查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紹鑫審〔2022〕01號),礦區范圍內建筑石料控制資源量2482.93萬立方米(6381.13萬噸),宕碴控制資源量239.13萬立方米(598.13萬噸),合計控制資源量6979.26萬噸。
礦區位置圖
二、競買人條件
1、具有營利法人資格。
2、列入地礦信用等級為E級的,依法限制參與省內礦業權招拍掛活動;列入地礦嚴重失信名單的,視為不具有承擔省內礦業權招拍掛項目應具有的一般履約能力,不認定為適格投標人或競買人。
3、采礦權競得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當地成立全資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申領采礦許可證及辦理相關手續。
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美化礦區地表景觀。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2、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必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區內裝運、振動、破碎、篩分、儲運等環節應全程封閉,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3、競得人須嚴格按照通過評審的《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施工設計》要求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根據《施工設計》,礦區西南部J49-J76-J49區域(即高速公路用地外緣300米范圍)為非爆破的機械開采區,采礦權競得人須采用合理的開采方式,保證安全生產。
4、競得人須按照邊開采邊治理修復的原則實施礦山的生態治理和恢復工作。采礦權人在開采服務期限內應按浙財綜〔2020〕14號文件要求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計提標準不得低于文件規定,項目治理總費用為6284.01萬元。競得人需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基金賬戶建立工作。
5、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礦山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實施與外部道路連接的運輸道路施工,施工產生的石料按要求規范處置。
6、采礦權到期后由武義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視實際情況,報請縣政府決定是否延續。
礦區位置圖
四、掛牌文件獲取及相關時間規定
1、掛牌文件獲取
掛牌文件從互聯網上下載獲取,有意競買者可通過浙江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kyq.zjgtjy.cn/),選擇擬競買采礦權即可瀏覽、查閱和下載該采礦權相關資料。
2、相關時間規定
(1)公告時間: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7日。
(2)網上報名申請時間:2022年12月28日8時30分起至2023年1月6日11時00分止。
(3)網上掛牌時間:2022年12月28日8時30分起至2023年1月9日15時00分止(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參與方式及競價規則
1、參與方式
競買人在申請時無需繳納競買保證金,以見索即付獨立保函(全額保證金質押,以下簡稱“銀行保函”)的方式參與競買,并在競買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按照網上掛牌出讓文件的規定,辦妥金額為24000萬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銀行保函,由銀行及時將相關證明文件信息傳送至網上交易系統,經網上交易系統確認后,生成競買資格,參與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相關參與方式均需以競買人作為主體辦理,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為行使。
2、競價規則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采用無底價增價報價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報價應高于起始價或前一輪報價。網上掛牌截止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網上掛牌截止時,網上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掛牌出讓起始價為80000萬元;增價幅度為500萬元或500萬元整數倍。
礦區現場圖
六、相關費用的繳納、支付
1、礦業權出讓收益
采礦權出讓收益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3日內繳納第一期出讓收益總額的20%;第二期在2023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25%;第三期在2024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25%;第四期在2025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30%,由競得人向國家稅務總局武義縣稅務局申報繳納。
2、政策處理費用
履坦鎮人民政府、白洋街道辦事處已完成礦區范圍內所涉及政策處理工作。原礦業權人遺留的固定資產(辦公用房等)、礦區周邊運輸主干道的維護保養費用(15年)及附近房屋搬遷等已納入政策處理范疇。礦區至主干道的運輸通道由競得人與履坦鎮人民政府簽訂道路使用協議,協議總價420萬元(28萬元/年*15年)由競得人根據協議條款另行支付。現場仍存留的生產設施設備及其他可移動物品已由履坦鎮、白洋街道、原礦業權人出具承諾在成交后一個月內完成清場,保證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政策處理等前期費用共計71290.397萬元,采礦權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繳納政策處理費用,繳納至武義縣財政專戶。履坦鎮人民政府、白洋街道與競得人的權利、義務具體按照《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書》執行。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加工堆放場地等事宜,由采礦權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3、聯系方式
(1)出讓人及實地踏勘聯系人:武義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電話:0579-87646526,地址:武義縣北嶺新區。
特此公告。
出讓人:武義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11月30日